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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37590   作者:  日期:2020/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继续做好芒市贫困退出后续精准帮扶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德办发〔2017〕5号)和《德宏州贫困退出后续精准帮扶巩固提升工作意见》(德开组〔2018〕71号)要求,结合芒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多村一品、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一户一产业”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继续巩固提升产业扶持,坚持把产业精准扶贫作为提升贫困群众“造血”机能的载体,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带动贫困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生产经营活动,分享收益,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2020年底,让全市所有有劳动能力、生产资源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都能享受到产业扶持,实现全市贫困户有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并百分之百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支撑等因素,因地制宜,对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技能全覆盖;积极探索适合当地产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户自愿,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采用适合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的各种形式发展农业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3.生态生产,统筹协调。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围绕农、牧、林、果、蔬等特色农林牧结合模式,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确保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发展。

4.利益联结,稳定增收。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必须结合自身所报产业,自行选择发展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保障农户稳定增收。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绍刚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治斌    市政府副科级信访督查员

        林正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贵邦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员:伍      市财政局局长

        杨善斌    市扶贫办主任

        朗岩练    市水利局局长

        杨国伟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罗利宏    市供销社主任

        杨侑鸿    市搬迁安置办主任

        彭帮庆    芒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月品旺  风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煜丞    遮放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周富    勐戛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文学    芒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      轩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永培    江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文自哨    五岔路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新学    中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排早海    西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明华    三台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正强担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四、扶持对象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对象

全市有劳动能力、生产资源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

(二)扶持产业范围

结合芒市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种植业主要扶持发展甘蔗、茶叶、烤烟、柑桔、甜脆玉米、马铃薯、西番莲、澳洲坚果、草果,畜牧业主要扶持发展能繁母猪、能繁母牛(黄、水牛)、能繁母羊。规定大乡镇不超过4个产业,小乡镇不超过3个产业,其中:芒市镇发展茶叶、甘蔗、 能繁母牛、能繁母猪;风平镇发展甜脆玉米、马铃薯、草果、能繁母羊;遮放镇发展烤烟、甘蔗、能繁母牛、澳洲坚果;勐戛镇发展茶叶、澳洲坚果、能繁母牛、能繁母猪;轩岗乡发展甘蔗、砂糖橘、马铃薯、能繁母牛;江东乡发展甘蔗 、烤烟 、茶叶、能繁母牛;五岔路乡发展甘蔗、茶叶、 能繁母牛、 澳洲坚果;西山乡发展甘蔗、西番莲、能繁母牛、能繁母猪;芒海镇发展烤烟、能繁母猪、能繁母牛;中山乡发展甘蔗、澳洲坚果、能繁母猪;三台山乡发展甘蔗、澳洲坚果、能繁母猪。每户扶持不超过2项特色优势产业(不包括蚕桑扶持)。

(三)产业补助标准

1.甘蔗。新植甘蔗每亩补助500元,宿根甘蔗每亩补助300元,每户扶持分别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5月底前)

2.茶叶。规范管理老茶园每亩补助2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11月底前)

3.柑桔。规范管理老柑桔园每亩补助2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5月底前)

4.烤烟。种植烤烟每亩补助4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5月底前)

5.甜脆玉米。种植甜脆玉米补每亩补助500元,每年只补一季,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5月底前、11月底前,分两次验收)

6.马铃薯。种植冬、春马铃薯每亩补助5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冬马铃薯5月底前、春马铃薯11月底前)

7.西番莲。规范管理老西番莲园每亩补助200元,新种植西番莲每亩补助300元,每户扶持分别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11月底前)

8.澳洲坚果。规范管理澳洲坚果园每亩补助2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11月底前)

9.草果。规范管理老草果园每亩补助200元,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验收时间:11月底前)

10.能繁母猪养殖。2019年已享受过补助的能繁母猪按照实际存栏数每头补助500元,2020年新增养殖的能繁母猪每头补助1200元,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6000元。(验收时间:11月底前)

11. 能繁母牛养殖(黄牛、水牛)2019年已享受过补助的能繁母牛不再给予补助,2020年新增养殖的能繁母牛每头补助1500元(不分本地母牛和杂交母牛),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6000元。(验收时间:11月底前)

12.能繁母羊养殖。2019年已享受过补助的能繁母羊不再给予补助,2020年新增养殖的能繁母羊每头补助500元,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3000元。(验收时间:11月底前)

(四)实施时限与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在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发展上述产业,并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的,均可享受补助。种植业每年只补一季,养殖业每年只补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跨乡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由种植地、养殖地乡镇组织验收给予补助,托管托养的不予补助。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跨乡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一律不予补助。

(五)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技能培训

2020年安排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技能培训资金50万元,由市财政局将培训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资金来源及资金安排计划

(一)资金来源。芒市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用于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及积极争取的其他资金。

(二)资金安排计划。年初计划安排资金1600万元,年终根据实际检查验收完成情况进行清算。

六、验收报账程序

到户产业坚持“先建后补、资金到户”原则。产业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芒市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分批下达预算指标到各乡镇,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坚持“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责任风险承担由实施乡镇负责。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合同(协议)并实施产业后,由所在村委会统一登记,经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本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及村监督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将合格产业情况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坚果、草果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抽查审核,其他产业由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将审查意见反馈到各乡镇,由乡镇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报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内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产业扶持细化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报账管理。产业发展到户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和《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开组〔2019〕33号)有关要求,实行乡级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由实施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套取骗取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扶贫的指导,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保证参与产业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都能掌握基本种养殖技术,提高种养殖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成果将作为对乡镇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项目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实、监督不力、出现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产业扶贫资金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承诺书(点击可下载)

          2.芒市2020年农业精准扶贫产业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点击可下载)


源文件: 芒政办发〔2020〕17号 关于印发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解读《芒市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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