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正在为夺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斗争胜利而奋力拼搏,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及州纪委、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芒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公开受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庸政、懒政、怠政、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
4.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5.重要信息瞒报、迟报、错报、漏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问题;
6.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传播、散布不实、不当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7.对防控工作值班人员脱岗、离岗自行串岗、贻误工作等行为;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电:全国纪检监察12388举报电话(非德宏属地电话请拨打0692-12388)
来信:芒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芒市遮安路6号)
网络:https://yunnan.12388.gov.cn/dehongzhou/mangshi/
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廉润芒市→在线举报
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实名举报,如实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芒市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并对相关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芒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廉润芒市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