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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处理餐厨废弃物(泔水)的通告

浏览量:35399   作者:  日期:2019/10/9

为有效切断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严防疫情传入我市并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64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规范处理餐厨废弃物泔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通告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泔水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宾馆饭店餐馆酒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餐厨废弃物泔水)。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宾馆饭店餐馆酒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泔水统一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运处置并如实填写市场监管部门印制的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台账》,严禁转运到生猪养殖场)。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严禁生猪养殖场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单位处1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养殖场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农业农村部门不得向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并依法从重处罚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要全力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切实负起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工作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设立芒市严禁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的举报电话芒市防制指挥部办公室0692-2123117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692-2121960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692-2121689芒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0692-213732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19930


源文件芒政告〔2019〕9号 关于规范处理餐厨废弃物(泔水)的通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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