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到26日,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少荣、市人大党组成员杨世寿率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我市西山乡、风平镇、芒市镇、三台山乡查看了芒良农特产展示厅、德昂族博物馆,深入非遗传承人家中走访,详细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
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非遗”项目的调查、记录和宣传工作,先后编辑出版了《傣族剪纸》、《傣族剪纸研究》、《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选集》、《德昂族创世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和《傣族象脚鼓舞》等书籍。目前,全市共有在列名录18项、代表性传承人63人。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给予肯定。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教学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要在《条例》的指导下,长远规划,科学保护,不断加大保护经费投入,点面结合,确保非遗保护工作稳步发展;要充分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性,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各级文化部门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唤起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开创全市非遗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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