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州直属,驻芒市地区各单位,居民用水户:
为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爱护市政公共供水设施,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人民生活和城市用水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芒市地区节约用水、爱护市政公共供水设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芒市地区各单位和居民用水户,要增强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形成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共同行动,坚持不懈,自觉养成计划用水、节约每一滴水的良好习惯。
二、除消防部门应急救火外,需要在市政公共供水管网上取水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须到芒市供排水公司(联系电话0692-2121919)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到指定地点取水。指定地点分别为:
(一)金塔大街南端,临近仙池路30米处桥头消防栓2个;
(二)北入城口环岛与环东路交叉处消防栓1个;
(三)机场大道与海贝路交叉处消防栓2个。
在非上述指定地点的市政公共供水设施中取水,以及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园林绿化用水要注重节约,尽量分时段开阀使用,使用完毕后要关严阀门,杜绝出现绿化用水漫溢出绿化带的现象。
四、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损坏城市供水设施、设备,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芒市供排水公司将加大违规用水的监管力度,鼓励市民举报违规用水、损坏城市供水设施行为,举报电话:芒市供排水公司0692-2125299,13908822050;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692-299910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5月10日
源文件: 芒政告〔2019〕5号 关于芒市地区节约用水爱护市政公共供水设施的通告(点击可下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