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全面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规定,芒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芒市人民政府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 34 名,其中:
1.芒市年满18周岁,与芒市殡葬改革事业有利害关系或者关注芒市殡葬改革事业的公民18人(乡镇代表)、群众代表6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芒市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行业代表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法律工作者2人,共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芒市民政局推荐,市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芒市,民政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芒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市民政局四楼办公室)
报名信函寄至芒市民政局(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传真报名电话:0692-2123575;
网上报名邮箱:1065652305@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8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芒市法制办将于2019年1月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网上报名请登录芒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692-2120550,15987561082
附件:1、《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
2、《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3、关于《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的说明。
4、关于《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的说明。
5、关于选派《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代表的函。
6、《芒市火葬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7、听证会文书送达回证
芒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7]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