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制度建设,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水域资源优势大文章,实现渔业跨越式发展,省州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发展水产养殖的扶持、奖励等政策。为科学、合理及充分利用丰富的水域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水域资源的科学规划和有效配置,保持我市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依托芒市地理环境和较为丰富的渔业资源优势,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生态优先、养捕结合、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发展思路,确定养殖水域滩涂的规划目标,明确芒市境内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产环境,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水域滩涂的利用率、完善和推进水域养殖管理制度、促进芒市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