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深入开展,促进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8〕19号),结合我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芒市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部分,即:总体要求、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配套制度、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2018年9月底以前,依托全省统一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平台,启动芒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逐步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农场)、各个监管领域,实现联合抽查监管常态化,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加强数据分析共享,完善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联合抽查日常监管制度,形成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机制。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