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纪委监委强化担当、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为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拓宽渠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扩大群众知晓率。各级各部门利用工作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单位公众号平台进行刊载和转载,单位门口悬挂或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标语。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入户或召开群众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度。
形成合力,压紧责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按照党委政府主导、政法机关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社会参与人民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成立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扫黑除恶与查处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纵横齐发力、纪法齐发劲,“撕裂”关系网、“压缩”保护伞。
突出重点,严肃追责。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监察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范围,对相关单位工作推动不力,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和相关人员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打早打小,打深打透,彻底铲除,不留后患,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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