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务督查工作,推动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试行)》《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成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德宏州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德宏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实际,制定《芒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十条,对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的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工作关键环节,追责、激励和成果运用以及督查干部培训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通过真督实查,跟踪问效、强化追责,推动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工作落实。
芒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源文件下载: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49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