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近日部署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成立由市安委会牵头,市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分工协调配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专项治理时间为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协调开展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集中查处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的企业以及违法违章停放、充电的个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对查出隐患屡次不整改企业和个人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开展整治,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明确和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据介绍,市安委会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