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芒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是主要污染因素之一。为防治餐饮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组成4个工作组16人执法队伍,从2018年5月18日开始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执法组向餐饮服务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废水隔油装置的通知》,对未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废水隔油装置的,要求限期整改。
各经营业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面临罚款处罚或停业整治的行政处罚。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餐饮业经营者,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请大家充分发扬“主人翁”意识,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提醒:凡是新建、改建、扩建饮食经营服务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或审批,备案资料自行打印备查。备案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