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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浏览量:1874   作者:  日期:2018/2/9

27上午,芒市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启动会,正式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市委书记赵冬梅、市委副书记孙孔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绍刚及各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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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赵冬梅作了讲话,她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给出的三大定位之一,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的工作。芒市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共同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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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芒市将全面展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将周密部署,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住关键,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共建共创机制,重点推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清真寺、进家庭,发扬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优良传统,营造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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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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