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芒市委在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全面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芒市委书记赵冬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绍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的迫切需要。
赵冬梅在讲话中指出,自今年6月份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狠抓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赵冬梅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突出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部门联动、动态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考核、激励问责等制度和机制,确保形成合力,实现河库渠共治、共管、共享。
市委副书记、市长毛晓在会上通报了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清醒地认识、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广泛的发动,全面加快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会上,市级河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穆晓康、副市长李蔚及市直责任单位负责人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全市所有河长、河长制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农场领导及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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