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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督查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量:5079   作者:  日期:2017/6/2

515,芒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到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探矿工程、玉国采石场等现场开展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详细了解企业防汛措施、管理制度、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及近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存在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洪设施不完善、应急值班值守不到位等问题,芒市安监局现场对企业防汛工作提出要求:企业负责人作为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实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及时了解天气预警预报,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掌握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经常性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排查隐患,确保隐患整改落实;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到防汛队伍组织、资金落实、物资储备、制订预案四落实;企业要实行全天防汛值班,并安排24小时巡逻人员,遇到大雨和暴雨等强对流天气,企业必须停产并撤离人员,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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