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赖虹等二十六位
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赖虹李玉门二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6〕291号)、《中共芒市委关于梅立军同志任职的通知》(芒委〔2017〕1号)、《中共芒市委关于邵维勇同志免职的通知》(芒委〔2017〕9号)、《中共芒市委关于朗小相同志任职的通知》(芒委〔2017〕22号)、《中共芒市委关于寸待云赵斌五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芒委〔2017〕24号)和《中共芒市委关于彭晓波等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7〕36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7年3月14日研究决定:
赖 虹 任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梅立军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1年,时间自2017年1月9日算起);
彭晓波 任市粮食局局长,免去市铁建办主任职务;
袁国俊 任市国资委主任、金融办主任,免去市调处山林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左安卫 任市调处山林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国彪 任市铁建办主任;
董 明 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吴 锟 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 云 任市移民局副局长;
李志强 任市农业局副局长;
朗小相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寸待云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
赵 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工业园管委会项目招商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
杨显鑫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社会保险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
杨忠青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
郝 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
李玉门 免去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职务;
陈茂永 免去市国资委主任、金融办主任职务;
文恩贵 免去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禹正坤 免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姚茂林 免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官自朝 免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蔺汝圣 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段应改 免去市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高雁华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邵维勇 免去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芒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