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市工商联创新改进密切联系服务非公企业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了市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流值制度,不断提升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兼职副主席(副会长)是非公经济人士中的代表,是工商联领导班子“零距离”、面对面广泛联系服务广大非公企业的重要力量。芒市工商联针对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议事不多,主动引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于4月7日下午组织召开工商联主席会议,讨论通过了《芒市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流值班工作制度》,以制度有效调动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在工商联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参与到工商联工作中来,推动工商联工作上台阶。在轮值工作中,市工商联(总商会)将现有10名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参加轮值,每人轮值一个月,轮值副主席(副会长)必须每月参加2次以上的办公会议,自2017年4月起实施。轮值期间,参加工商联办公会议,代表市工商联(总商会)参加或出席工商联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参与制定工商联相关重点工作计划,协调处理轮值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调研联系,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
通过轮值,加强了联系沟通,增强了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对工商联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之在其位、谋其事、尽其力,及时发现并解决好非公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不断增强市工商联(总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让市工商联工作更加贴近会员企业、更加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芒市工商联张帕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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