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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函〔2017〕36号)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件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量:4633   作者:  日期:2017/4/6

州信访局: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交办居民信访事项的函》(德信督字〔201742号)要求,芒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信访诉求情况

201741,我市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LD20170331002),反映内容为:芒市大河下游三台山一线(芒瑞大道边可见),河面全是水葫芦,已经看不见水面,举报人担心是否会对当地生态造成影响。建议林业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陡坡生态治理,绿化芒市大河两岸,同时多引导周边村民在芒市大河两边多种树。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举报人反映芒市大河下游三台山一线(芒瑞大道边可见),河面全是水葫芦,已经看不见水面,举报人担心是否会对当地生态造成影响情况属实。去年以来,芒市大河三台山一线水葫芦密集生 长,在芒里电站水库库区大坝上游612公里范围内,形成了长约6公里的水葫芦为主的漂浮水生植物带(非汛期随蓄水水位上涨可达8公里),上游随河而下的生活垃圾也夹杂其中,部分区域水生植物的密集度甚至达到了可以承载人在上面行走的程度。市委、市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责成芒市环保局于201610月对芒市大河水葫芦生长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对上下游水质采样监测,据监测结果显示,芒市大河水质在通过水葫芦密集区后,水质不仅没有变差,而且对水体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水质指标除溶解氧有所降低外,其他指标均有所改善(水质对比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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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监测数据看,芒市大河下游三台山一线水葫芦生长暂未对芒市大河流域生态造成破坏性影响,但不采取任何措施任由水葫芦生长,可能出现影响行洪安全、抑制浮游生物的生长、滋生病菌蚊虫、加剧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水体溶解氧降低造成鱼类死亡等环境安全隐患,必须对其进行控制。

为做好芒市大河芒里电站水库库区水上漂浮物治理工作,45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官运邦组织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安监、三台山乡等部门再次对芒市大河进行实地踏勘,召开了现场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以官运邦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组。由水利部门牵头制定芒里电站水库库区水上漂浮物打捞方案,由三台山乡寻找打捞作业平台并做好土地征用协调,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配合,组织开展打捞工作。下一步,市政府将责成市环保局继续做好芒市大河流域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同时责成市水利局按照方案对水葫芦进行打捞和清理。

(二)举报人建议林业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陡坡生态治理,绿化芒市大河两岸,同时多引导周边村民在芒市大河两边多种树的情况。

针对此问题,市政府已责成市林业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适合项目,引导三台山乡群众植树造林,做好芒市大河两岸的绿化工作。

此函。

                        

 

                         芒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

水葫芦2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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