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芒市地税局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该项工作走在了系统前列,连续四年被芒市委、市政府授予“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
一是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作为,持续用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主动落实“三转”要求,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问责,从严整治“慵懒散漫”不良作风,采取通报批评、自我检讨和经济惩戒等方式,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问责,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党组书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做到集体决策、民主议事、政务公开、接受监督。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抓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盯紧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时刻绷紧“廉政弦”,过好“廉”节“廉”关。四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纪检学习日、廉政短信、廉政谈话、签订“三保”和拒收红包承诺书、开展专题讲座、观看廉政教育影片、禁毒尿检、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通报反面案例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实效,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五是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养成守法、诚信、自律的行为规范,廉政意识得到提升。六是优化服务树立廉勤新形象,扎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得到纳税人的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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