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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一批车辆拍卖公告

浏览量:5944   作者:  日期:2017/2/20

芒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一批车辆

拍卖公告

(交易编号:MSCQ(拍)2017-002

 

受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我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芒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一批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的公务用车共计105辆(以实际现场拍卖数量为准),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所有车辆的成交价款、佣金(成交价款的1.68%)及车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及其它可能存在的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时间:上午场—2017年2月24日9,拍卖标的1-60号;下午场—2017年2月24日15拍卖标的61-105号。

三、拍卖地点:芒市斑色路26号芒市委党校附楼二楼报告厅。鉴于拍卖会场的座位有限,一名竞买人只能本人进场;上午场限额400人,下午场限额400人,额满即停止报名,报名时请注明上午场或下午场。 

四、车辆展示时间及地点:2017221日至2017222日,芒市广场。

五、拍卖资料的索取:有意参加者于2017218日至2017222日,到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索取拍卖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218日至2017222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到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周六、日不休)。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22217时止(款到账为准)。每竞买一个标的交纳一万元竞买保证金,竞买两个标的交纳两万元竞买保证金,以此类推,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或现金转账。竞买保证金交纳的银行账户:(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阔时路分理处;账号:135629064871)。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133786。竞买人参加拍卖会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八、报名方式:除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外,企业团体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竞买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为竞买的,应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九、特别声明:成交车辆的过户,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须有德宏州境内的身份证,德宏州外的竞买人须具有德宏州境内的居住证;拍卖车辆必须在德宏州本地落户。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确定车辆拍卖成交后落户的车主,拍卖成交后不得办理买受人变更手续。

十、咨询电话:

  拍卖公司:1868711616515288474247  高先生 郭先生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7893582 13308821017  李云 毛芸

  监督电话:0692-213087

               

 附件:芒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一批车辆明细表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

 

附:芒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一批车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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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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