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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新农合”管理职能正式移交人社局

浏览量:3439   作者:  日期:2016/12/30

1227上午,我州新农合整体划转移交人社部门交接仪式举行,标志着我州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我州新农合制度和全省一样,经过13年的坚持不懈,从艰难起步发展到现在制度逐步健全、运行比较平稳,用较少的人力资源,经办了较大的医保资金,实现了较高的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取得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显著成效,赢得了全州95万农村居民的支持和拥护。今年1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出了统一筹资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明确要求。

为确保我州如期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州人社、卫计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对接相关工作,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出台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办管理职能移交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任务。

移交仪式上,州人社局和州卫计委两家单位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自此,州卫生计生委原新农合管理职责、新农合大病保险职责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正式移交州人社局。

会议指出,理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础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解决移交过程中的各项问题,确保思想不散、管理不松、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医保待遇支付顺畅衔接,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整合平稳过渡,推进全州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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