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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印发通知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

浏览量:3497   作者:  日期:2016/12/1

1129,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歪风邪气反弹回潮。

通知指出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字当头,多措并举,驰而不息,狠抓落实,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但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来看,我州少数地方和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过程中,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落实不严格,顶风违纪行为有所抬头等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清除头脑中的麻痹、松懈、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镜鉴,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长期性,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防火墙

通知要求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令行禁止,自觉做到七个严

一是严格规范津补贴和各类奖金的发放;

二是严格小金库的治理整顿;

三是严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不得违规兼职取酬;

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

五是严禁违规集资建房;

六是严禁违规发放通信费、乘坐头等舱;

七是严格清理超标办公用房。

通知强调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内部监督,坚决杜绝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 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德宏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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