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号下午,我市召开公务用车改革推进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红钢,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中山乡党委书记杨新常,市政府办主任、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国俊以及中央、省、驻芒市各单位及全市参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共1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杨新常主持
会上,袁国俊宣读了州车改领导小组《关于芒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德车改〔2016〕1号)并对《芒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袁国骏从公车参改范围、补贴的发放和保障范围、涉改公务用车保留、平台建设与管理、司勤人员安置、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等方面为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解读。此次公车改革参改范围主要是全市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补贴执行全州同一标准:厅级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市级机关保障范围与州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相一致:东(东南)至芒市原法帕镇政府,南(西南)至芒市帕底工业园区,西(西北)至轩岗乡政府,北(东北)至木康廉租房住宅区。此次车改共留用涉改公务用车辆247辆,涉改车辆将全部调入公车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陈红钢作了讲话。他强调,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参改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按时落实到位。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