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围绕脱贫摘帽目标,通过从“推力”上加码,从“催促”上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督查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督查资源,突出督查重点,健全督查机制,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三层督查网络,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面”上普查。全市11个乡镇纪委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本乡镇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成立督查组,深入乡镇各部门、各村、各组,通过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集中督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建立日报制度,第一时间将督查情况报送上级纪检部门。截至目前,江东乡1名村党总支书记因脱贫工作不力,缺乏党性和担当精神,贻误工作时机,被免去职务。
“线”上督查。芒市委、市政府出台《芒市2016年脱贫摘帽工作任务细化方案》,成立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整合、易地扶贫搬迁等9个工作组。其中,组织保障工作组由市纪委、“两办”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等督查力量组成,由上到下负责对全市脱贫摘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督查。截至目前,有9名扶贫工作队员因2次督查均未在岗被召回。
“点”上抽查。按照市纪委常委分工原则,3名副书记带队分别对各自“承包”的乡镇采取“三盯三看”工作法进行抽查。即:盯进度,看脱贫攻坚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按时形成实物工作量;盯质量,看施工过程是否合乎规程,工程监理是否履职尽责;盯线索,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存在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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