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全年县乡公路养护基本做到路肩常年无反坡,边沟常年无积水,路基常年无缺口,施工路段不弃养,常年无劣等路,全县农村公路基本做到有路必有管养,60%以上的农村公路路肩、水沟清理到位,标志、标牌和里程碑的设置基本完善。
据统计,2016年全市农村公路纳入养护管理316条2388.752公里。其中:地方管省道1条82.83公里;县道23条473.301公里;乡道95条840.289公里;村道197条783.332公里。桥梁123座、养护道班24个。
在管理养护工作中凸显九个亮点:
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得到保障。市政府把养护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畴,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乡镇的养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以政府行文通报。提高乡镇主要领导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视重程度。
细调查,早计划,确保养护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每年雨季结束由地方段技术人员对全市农村进行调查,摸清全市公路损坏情况,提前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
加强沟通协作,变要我养路为我要养路。局领导班子深入乡镇、村委会、养护现场,与乡镇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养护员进行交心谈心,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公路养护的重要性,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路养护工作。
立足现实,大胆探索,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继续采取实行县道养护竞赛制,由地方段与养护公司进行养护质量相互对比,相互促进;继续实行交通运输局与地方公路管理段签订《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充分调动地方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结合“四好”公路建设的相关要求,按农村公路养护里程的30%创建“四好”农村公路的示范路。
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农村公路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安全运行。每年雨季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应急保通工作的不足,修改完善《芒市交通运输局水毁抢险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执行性。
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规则办事。依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等15项制度和《地方段工作职责》等22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强宣传,重培训。上半年组织1次涉及11个乡镇分管领导、管理所所长、群众参与的 “人民公路人民管,人民公路人民养”活动现场会。组织地方公路管理段、强龙公路养护公司、乡镇交通管理所、养护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操作培训2场次。
重预防、保安全。安全管理上,采用路政巡查、公路巡查与隐患排查“三结合”,对巡查中发现的公路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不能及时处置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养护作业安全知识培训,让养护员掌握养护作业安全预防方法;配置安全锥、反光背心等警示安全装备。
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努力探索一条适宜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路子。引导公路线沿线群众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自下而上设置限载限宽设施,治理乡村道超限超载问题;地方段与路政管理人员进行整合,采用公路巡查与路政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宣传动员,在公路沿线乡镇、村组、群众支持下,采用“现场检测,教育为辅”的原则,超限劝返下货通过的方式,设置流动检测点,开展流动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