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我州组织收听收看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确保整合期不影响医保报销,整合后原有待遇不降低。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全面推进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6个统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日下发,各州市于今年11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法,并同步做好参保登记、预算安排等实施准备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营造氛围,上下联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副州长苏洪涛等在我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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