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刘政副市长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单位的25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及德宏州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吕重青局长汇报了芒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市人民政府刘政副市长对做好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市直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中央督察组要求和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讲话精神,按照“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努力把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二是严厉查处,整改到位。对中央督察组交办和全市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项明确办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进行重点整治,完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查联办机制。三是依法公开,营造氛围。要加强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促落实。四是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查办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严肃执纪问责。五是收集证据,完善资料。在办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过程中,要收集和保存痕迹资料(含影像、录音、文字资料),并按时上报查处整改进度。
会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芒市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赵冬梅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毛晓担任双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孙孔龙、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红钢、市政府副市长刘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办、市环保局等单位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接访维稳组、案件查办组、后勤保障组、督察督办组6个工作组,确保各项迎检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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