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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公车服务管理平台中心司勤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6185   作者:  日期:2016/6/28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障市级机关公车服务管理平台中心司勤人员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面向市直各单位公开选调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强。

2.热爱司勤岗位,熟练掌握技术,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法规和技能,身体健康,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市直单位在职机关工勤或事业工勤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以后出生)。

5.驾驶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C3年以上。(2)取得B2年以上。(3)取得A1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原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名者。

3.受行政或党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201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1678下午17:00前,将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的电子版(插入电子照片)和纸质版报送至市车改办(市政府综合楼一楼)联系人:赵彩旺,联系电话:296338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公车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操作考核

由市车改办组织交警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操作安全、规范及技能进行考核测试,操作考核合格者按择优原则选用。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查公示

拟选调人员经实际操作测试合格的,报经市车改领导小组审查后,在芒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文选调到市级平台中心工作。

(五)考核管理

被选调人员其身份、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同等享有原单位的各种工资福利,在市级平台中心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由平台中心按规定报销支付。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由市级平台中心统筹管理、分组考核,考核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 芒市机关公车服务管理平台中心选调司勤人员报名表 



                                          芒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7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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