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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67号)

浏览量:6399   作者:  日期:2016/6/1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芒市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

芒市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发〔201311号)总体要求,为加快四个芒市建设,完成《芒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正确认识芒市生态文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芒市生态创建工作起步于2008年,在全州相对较早。《芒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于20131129日经芒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实施。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全市10个乡镇已全部完成了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从2010年至今,芒市成功创建5个省级生态乡镇,77个州级生态村。2014-20155月积极申报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及现场检查,待环保部批复。20155月申报6个省级生态乡镇,目前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省人民政府命名。20164月申报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风平镇、芒海镇)。通过多年的努力,芒市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率已达到80%以上,其它基础条件也相对成熟,达到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的条件。根据《德宏州生态州建设规划》和《芒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19年力争将芒市创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市。时间紧、任务重,若不引起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市建设目标任务将很难实现。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把芒市建设成为发展高效、环境优美、自然生态与社会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市。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核心,以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契机,通过构建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优美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和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五大体系,将芒市建设成为自然环境优美、文化特色浓郁、经济发展高效、和谐健康文明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市,为芒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生态文明市建设,使全市经济结构更趋合理,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控制,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资源得到高效持续利用,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展,现代生态文明得以弘扬,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到,2019年将芒市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市。

四、工作步骤

为确保2019年把芒市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市,2015年前全市80%的行政村必须创建为州级生态村,2017年前全市80%的乡镇必须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通过持续有效开展全市11个乡镇、80个行政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生态文化等系列生态重点项目建设。

2014-2015年,争取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遮放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芒市镇、勐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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