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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浏览量:3787   作者:  日期:2016/5/13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批转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32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行学区管理,推进城区小学教育整体发展

根据《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芒市城区小学将实行学区化统一管理,实施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城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将芒市6所小学建成三个学区,第一学区:芒市第一小学;第二学区:芒市第三小学、芒市民族小学、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第三学区:芒市第四小学、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学区实行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集体教研、统一教师培训、统一质量评价五个统一。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20169月,芒市第三小学本部毕业班教师原则上整体交流轮岗,分流到南蚌校区任教。各学区(校)要充分发挥学区内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教学交流、集体备课、研修培训、公开课等研讨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规范招生程序,确保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0831日及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芒市城区小学招收勐焕街道办事处、芒市镇丙门、等相、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户籍中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入学。

(一)合理划分招生片区。根据芒市城区规划和学校布局,按照城区六所小学办学规模及各小区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划分六个招生片区,即:芒市第一小学片区、芒市民族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片区、芒市第四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片区。

具体招生区域划分以《2016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为准。(图附后)

1、芒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的户籍界定时间为2016731日前。

2、居住在城区周边的芒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在《2016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内的,统筹到就近片区学校报名。

3、芒市城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同一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芒市城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备接送适龄儿童上下学条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4、学校片区划定除芒市镇丙门、等相、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户籍外,不含芒市镇和风平镇其他村民小组户籍。芒市镇丙门、等相村民小组户籍居民到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报名,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户籍居民到芒市民族小学报名。

(二)规范实施招生管理。按照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四个批次进行规范招生,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适龄儿童,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停止剩余批次招录。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要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不分批次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若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1、实行随机派位制度。各城区小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批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录。随机派位现场由学校组织10名家长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公证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过程,随机派位后该校招生结束。

2、严格定额管理制度。从20169月起,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城区小学新招一年级班额学生人数,在今后不得超过当年所定指标数,2016年每班定额50人。严禁扩大招生规模和增加班额人数,逐步达到国家标准。确需转学的,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当有空余学位时方能转入,优先安排芒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3、实行随机编班制度。各城区小学在公示招录学生时,同时公布各班合理搭配的任教教师团队。新招收的全部一年级学生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随机编班后不得做任何调整。

4、严格公开公示制度。各城区小学在招生期间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每批次招生人数、剩余指标数及时进行公示,需随机派位学校要将派位结果适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取消该校报名资格,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5、严格审查认定制度。在片区学校报名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保存备查。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对报名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每个批次报名材料审核分初审和终审,并在审核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备查。南蚌小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与市住建局签订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在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报名。其他片区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到划片学校报名。

1)各批次报名应提供材料

——第一批有户有房:应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房产信息;华侨农场户籍居民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或社区证明。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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