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张宗强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6〕108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6年4月28日研究决定:
张宗强 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琰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年);
李 霞 免去市问责办副主任职务。
芒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张宗强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6〕108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6年4月28日研究决定:
张宗强 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琰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年);
李 霞 免去市问责办副主任职务。
芒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