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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宗强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政发〔2016〕48号)

浏览量:10784   作者:  日期:2016/5/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张宗强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6108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6428研究决定:

张宗强    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年);

      免去市问责办副主任职务。

芒市人民政府

2016428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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