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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七抓”做好脱贫摘帽工作

浏览量:3773   作者:  日期:2016/4/7

为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顺利完成芒市作为云南省首批脱贫摘帽贫困市任务,州委常委、芒市委书记陈德金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7个方面抓好落实。

统一思想、高位推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感。脱贫攻坚工作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任务,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必须于2016年完成脱贫摘帽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脱贫攻坚,把脱贫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市级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明确市政府办副主任杨潞同志兼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请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调整充实联席会议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后,报两办行文下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挂钩脱贫任务必须于630日前过半,年底必须全部完成。

抓住关键、突破难点

由副市长杨绍刚同志牵头研究贫困户住房问题对策,通过原址改造、整合资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等措施,于年内完成纳入考核指标的84户危房改造任务。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昭同志和副市长杨绍刚同志协同配合,积极帮助贫困村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寻找合适的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力争年内18个贫困村均形成一定规模的集体经济。要合规合法推进易地搬迁工作,加大前期调研力度,扎实开展招投标工作。市纪委要提前介入,对易地搬迁过程进行监督,按时通报情况。各个挂钩单位、领导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强化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细化产业帮扶措施,因村、因户落实产业扶持发展。继续实行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情况发生。确保2016年芒市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5%以内。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勒干同志牵头负责景颇族整族帮扶工作,由副市长杨绍刚同志牵头负责阿昌族整族帮扶工作。

跟进督查、严厉问责

由市纪委牵头,加强督查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到位情况;加强督查各级党委抓扶贫主体责任;加强督查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强力态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问责。

统筹兼顾、加强对接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技术等支持。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新闻媒体,整体策划,上下联动,全方位进行报道,打响脱贫攻坚宣传战役,营造出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良好氛围。

健全机制、推进工作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要每2个月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要每月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市联席办、市搬迁办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由两办牵头,完善信息督查、反馈制度。每个季度向省检察院书面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走访挂钩贫困户不得少于6次。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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