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出台2016年脱贫摘帽实施方案。针对2016年全市1个贫困乡、12个贫困村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来看看芒市是怎么做的?
一、明确具体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围绕《芒市2016年脱贫摘帽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台账,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确保2016年圆满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全市脱贫摘帽申请。2019年12月前,查缺补漏,巩固提高,确保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明确具体措施
措施一:“两个精准”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各乡镇、街道、农场制定乡镇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各驻村单位要精准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的脱贫方案、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确保脱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措施二:“四个强力”实现精准脱贫。强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政策扶持、科技培训、3亿元红色信贷等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农业产业脱贫步伐;强力推进易地搬迁脱贫,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强力推进技能培训脱贫,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强力推进少数民族整体脱贫,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兄弟掉队。
措施三:“九个大力”加大行业脱贫力度。大力实施交通脱贫;大力实施水利脱贫;大力实施能源脱贫;大力实施危房改造脱贫;大力推进“互联网+”脱贫;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大力推进教育脱贫;大力推进健康脱贫;大力推进文化脱贫。
措施四:“四个加大”强化政策保障脱贫力度。加大财政脱贫投入力度;加大金融脱贫力度;加大社会保障脱贫力度;加大对脱贫开发用地支持;加大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加大落实资金整合扶持力度。
三、明确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脱贫攻坚,把脱贫责任扛在肩上,把脱贫责任抓在手上,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市直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工作,做到脱贫项目优先安排、脱贫资金优先保障、脱贫工作优先对接、脱贫措施优先落实。
二要加强驻村脱贫力量,完善帮扶机制。根据要求,18个贫困行政村(含五岔路乡辖6个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5名,对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深及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行政村要达到10人;其他行政村原则上不少于3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多选派。落实好驻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杜绝出现“挂名”干部。实行“挂包帮、转走访”的长效机制,省、州、市、乡四级联动,确保每一个乡、村都有领导和部门挂包,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
三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由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完善全市结对帮扶精准脱贫信息系统,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
四要加强责任追究,落实督查问责。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参与,加强督查问责,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强力态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要进行严肃问责。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