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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陈红钢同志任职的通知(芒政发〔2016〕25号)

浏览量:29917   作者:  日期:2016/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陈红钢同志任职的通知》(芒委〔2015251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6225日研究决定:

    陈红钢    兼任芒市行政学校校长。

芒市人民政府

2016225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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