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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通过验收

浏览量:2592   作者:  日期:2015/12/22

2011年以来,芒市严格按照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实施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2015119日,芒市电气化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市级自验,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各项指标达到验收要求,通过市级自验。

受省水利厅委托,20151112—13日,德宏州水利局组织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供电局等单位12人,对芒市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进行了达标验收,芒市政府及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芒市供电局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了遮放镇低压线路改造、芒市团结电站建设等工程,认真听取了水电新电气化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芒市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过细致、认真、全面检查,验收组认为工程建设规范,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项指标达到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据悉,十二五期间,芒市共完成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14614万元,实施电站2座,装机容量5540kW,新建35KV变电站1座,容量3000 KVA10KV线路改造147.26 km,安装一户一表9798户,400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75.348 km。通过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建设,全市乡、村、户通电率达到100%;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6715KW;年发电量达99000KW·h;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用电量由基准年的2027 KW·h818.45 KW·h,提高到达标年的3737KW·h1290 KW·h;综合线损率达4.84%;水电站主要设备完好率达100%;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电站比例达83 %

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改善了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村电气化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节能减排,实现了水能资源可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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