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我局共负责办理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4件(含市交通局转交办理的人大62号建议),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接到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抓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的工作格局。同时就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有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入调研。通过对建议和提案的区域分类研究和梳理,组建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的4个工作组,分别对4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面商、答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面商、答复过程中,采取上门服务、一对一面商的方式,深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家中面对面交流,促膝谈论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无论能够帮助解决办理还是无法解决办理的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6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满意,满意率达100%,面商率达100%。
经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28件建议,其中:A类6件、B类13件、C类9件,市政府下拨办理资金12万元;政协委员提出的16件提案,A类8件、B类5件、C类3件,市政府下拨办理资金8万元。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