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符合《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三孩条件的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已婚育龄夫妻。
二、审批条件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或者符合《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44号)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3.或者符合《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44号)第十七条: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4.或者符合《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44号)第十八条: 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领取《再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再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递交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盖章;
3.经村(居)委会审核后的《再生育服务证申请表》交乡(镇)计生办或街道街道计生办审核;
4.审核合格的由乡(镇)计生办或街道街道计生办报芒市政务服务中心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办理生育服务证;
5.符合条件的发放《云南省再生育服务证》。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办证大厅B1。
办事窗口: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云南省再生育服务证(三孩)》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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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延续 |
依申请变更 |
其它申请变更 |
补正 |
依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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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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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
原件收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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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婚育情况证明 |
原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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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离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
原件收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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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丧偶再婚者要出具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
原件收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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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发放《云南省再生育服务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德宏州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692-2272816,监督电话 0692-2120529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九、文书表单领取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1504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切换服务地-德宏-芒市—网上办事—部门服务—芒市卫生和计划生局—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办理—办理材料—下载所需表格
直接领取: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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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再生育服务证》办事流程示意图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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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