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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1863   作者:  日期:2017/5/11

2017年第26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自20167月至20168月,对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芒市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计划建设总投资1224.76万元。资金实际到位合计1224.7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883.50万元,市级配套341.26万元。支出合计1038.60万元,其中:大中修支出391.34万元;小修及养护资金支出647.26万元。收支相抵,项目资金结余186.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交通运输局能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能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

    二、审计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避免财务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建立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明确项目经费审批权限,零星开支报销程序,报表报出时间等;三是加强对农村养护项目合同管理,不得随意超概算;对项目资金拨付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不得滞留项目资金或者提前列支往来款反映;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下一步,农村养护资金管理应严格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执行。

文章来源:芒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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