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2 号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芒市农业局(以下简称农业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至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项目资金来源合法,能按照《行政会计财务制度》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批复总投资277.8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79.01万元,完成批复投资的100.44%。
该项目实施的农艺措施,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还减少了水体和土壤污染,较好地保持农田外貌和农田生态。进而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但建设成的排灌沟渠工程,因铁路工程的实施,部分沟渠已损毁。
二、审计建议
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一是注意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二是加强工程设施的后续维护责任,充分发挥设施功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