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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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2017年6月进入某超市工作,工作岗位为超市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该超市没有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8年1月,张某以超市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补偿。
该超市指出,曾向张某提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本人向超市提交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保证书。超市认为是张某本人的责任,不同意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2333解答: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张某提交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保证书,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河南省周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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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河南省周口市某棉纺厂职工,后因厂子倒闭,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养老保险费。后经查询,发现名字中一字不正确,应如何修改?
12333解答:
参保人员信息有误者,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必要时需带户口本、单位证明、档案),以及两份复印件,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去办理更改手续。
变更姓名,同音不同字的情况(如系统内:张山,现名张三),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变更身份证号码,年龄与系统内年龄相差两岁以内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