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精神,芒市人社局分四个阶段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信息系统采集阶段。信息系统采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从2015年11月开始,通过下发通知和召开培训会的方式,对全市符合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政策学习和信息采集业务培训。截止2016年6月,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共采集参保单位信息149户,在职人员8546人,退休人员3462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任务,为下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业务补做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前期处于准备阶段,2016年8月30日前对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的缴费基数申报、人员增减变动、个人账户实收到账等公共业务进行补做;2017年3月至6月在认真核对财政代发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的基础上对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养老待遇业务进行补做。系统业务补做的圆满完成,为2017年1月正式征缴和发放待遇提供了信息依据。
业务开展阶段。市人社局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协调好与地税、财政等相关单位,于2016年12月对差额拨款单位市人民医院进行了试征收。2017年1月开始对全市参保单位正式开展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收,在业务操作中,要求各参保单位每月到职工养老保险中心领取收费核定表,各单位根据应缴纳的个人部分在工资表上进行代扣,市财政部门根据个人扣款相应匹配财政应承担的单位部分,最后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和市财政部门进行总额核对,核对无误后到地税缴费。通过各部门紧密合作,目前每月都能按时足额征收,杜绝了欠费的产生,确保了基金的正常运行。
准备期基金清算阶段。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即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清算工作,为账目处理提供可靠依据,2017年8月至9月,采取分期清算、清算到个人的方式对参保单位准备期的养老保险费收入和养老金支出、个人扣费情况、改革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应缴纳单位部分进行了清算。通过清算,摸清了准备期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财政补助情况、职业年金收入情况,同时为账户处理提供了数据保障。
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从准备期到正式开展业务以来,严格按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目前该工作处于全州前列,工作成绩多次得到州人社局肯定。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