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自哨委员:
你在政协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权限的提案》,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点社会化管理及设立基层政权等自治组织相关工作已列入市委常委会重大工作内容,目前,根据工作要求,市政府易地扶贫搬迁办已牵头承担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召开专题讨论会3次,专题研究搬迁点社会化管理及相关工作。有关实施方案意见征求已经落实,目前已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
二、根据实施方案有关意见征求稿的要求,对芒市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点的社会化及基层政权村、组设置,已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一是根据搬迁点规模和所处地理位置,符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命名后新增设立5-7个村民委员会;二是规模较小的搬迁点,符合设立村民小组条件的,进行命名后就近就地并入附近村民委员会管辖;三是零散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并入附近村民小组进行管理。
三、衷心感谢你对芒市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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