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常村代表:
您在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的议案》,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社区是基层居民自治的组织,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展,许多政府职能下移到基层社区,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7〕3号),2018年,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8〕47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配合研究制定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相关工作。目前,已初步拟定《芒市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芒市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于2019年5月14日以(芒组函〔2019〕56号)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待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将正式行文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芒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