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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民政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有新作为

浏览量:35991   作者:  日期:2018/5/2



致力构建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制度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一是制定下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组成11个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农场,对全市80个村委会367个村民小组8462416人农村低保对象、22个社区39196953人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抽查,农村低保对象抽查率达17.2%,城市低保对象抽查率达35.7%,乡镇自查率达100%通过一个月艰苦工作,按照应退尽退、应纳尽纳的工作原则,共清理城乡低保对象49739291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5154512人,大大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的精准率。通过精准识别,2017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认定为110702535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8517.98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精准识别工作。严格对照政策,对全市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通过乡镇自查清理全市特困供养人员14361438减少到970979人;市民政局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采取看、听、问、查的方式,再次对全市保留特困供养资格的970979人进行全部核查,核查率达100%,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167171人。全年累计纳入特困供养人员703708人,发放资金 702万元。

三是强化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平台,会同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院治疗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全年累计医疗救助各类农村贫困群众5563人,发放救助金750.09万元,助缴城市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740751.8万元,助缴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边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4264390.46万元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因病返贫。

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机动的政策特点,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最大限度发挥临时救助的政策效益。全年累计临时救助贫困家庭6764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25.51万元。

五是全力组织开展两个百分之百双向纳入工作。会同扶贫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数据为基础,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由12603519人增加到19675963人,占比从25.7%提高到43.7%,提高18个百分点。 顺利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共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对象328人,纳入特 困供养对象19人,纳入率100%。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673人,助缴金额95.7万元,助缴率100%。民政兜底 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共开展救助宣传126场次,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51人,资助流浪未成年人接收职业教育培训15人,安置查无信息精神病患者接受医治29人。



文章来源:芒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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