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3月8日,我局在芒市风平镇户允村两个仓库内查获无合法手续腌牛毛肚15.4吨、冻牛毛肚(毛肚底板)0.7吨。
因上述物资的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限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带着与货物相关的证据材料到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芒市惠民路8号 电话:0692—2926182
特此公告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
2021年3月2日、3月8日,我局在芒市风平镇户允村两个仓库内查获无合法手续腌牛毛肚15.4吨、冻牛毛肚(毛肚底板)0.7吨。
因上述物资的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限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带着与货物相关的证据材料到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芒市惠民路8号 电话:0692—2926182
特此公告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