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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办理须知

浏览量:5501   作者:  日期:2018/1/4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办理对象:

在公安机关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

办理条件: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所需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原件()复印件1]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1]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原件()复印件1]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原件()复印件1]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原件()]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原件()]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原件()]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受理审批办证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第24条第1

文章来源: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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