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
实施方案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中含金量最高的一个政策,政策最优惠、覆盖面最广、群众最欢迎,最能体现开发式扶贫方针,最能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最能让脱贫人口有获得感的金融扶贫措施。为稳步推进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8号)和《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芒市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精准这个核心要求,以不断提高脱贫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民,提高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扶持的范围、重点和方式
(一)扶持对象:有贷款意愿、有发展产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各承贷银行机构,要严格审核贷款资质,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贷尽贷”。
(二)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
(三)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以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以上3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贷款贴息:2021年财政资金继续给予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三、项目资金估算
2021年计划安排贴息资金400万元,包括2207户9563.96万元存量贷款的贴息及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涉及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预计受益农户2449户8572人。
四、实施主体
芒市扶贫办统筹协调,由各乡镇和芒市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芒市支行负责实施,其中:芒市农村商业银行为11个乡镇的主责银行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参与风平镇、轩岗乡、江东乡、五岔路4个乡镇新增贷款业务,邮储原涉及的芒市镇、西山乡不再由邮储银行新增贷款业务,农行芒市支行、工行德宏州分行做好存量贷款的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农户申请、村初审、乡级审核、银行审核、县审定。
六、项目效益分析
(一)通过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激发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获得感。破解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融资瓶颈实现精准扶贫,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提供资金保障。
(二)通过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对脱贫攻坚的决心,让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享受到党和国家对其的关心和帮助,凝聚人心,实现全民族共同奔小康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协调机制,与各承贷银行机构定期研究分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计划。
(二)进一步满足群众贷款需求。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在规范发展基础上高质量向前推进。一是数量上要进一步增长。对有信用、有贷款意愿、有项目支撑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要优先保障贷款需求。二是质量上要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定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到期督查等机制,在“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各个环节全面实现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及时纠偏。各乡镇和承贷银行机构要对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贷款贫困户重名、非建档立卡户获贷、建档立卡户超额贷款、一户多人贷、小额信贷非生产性支出和信贷逾期等异常贷款问题,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规范贷款使用方向,引导建档立卡户将贷款用于发展生产;要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到期贷款逾期风险,掌握本地区集中还款期,未雨绸缪,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和化解可能产生的逾期风险。
(四)加强监测统计,制定分类处置办法。要真正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细化实化精准化,坚持月监测、月统计。通过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监测统计会商机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特别是要对今后一段时期即将到期的贷款,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逾期情况有多少,资金使用不精准的有多少,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全面掌握并做好提前预警工作。
(五)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确保数据准确。各乡镇和金融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严从实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协同子系统数据的监管,录入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数据真实,切实推动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