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盈江县、陇川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72号),按照“县级申报、州级审核、省级评定”方式,最终评审下达给你们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20年度“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请各县市按照省级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奖补名单,科学合规确定项目,统筹用好以奖代补资金。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加快资金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0年度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