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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浏览量:19090   作者:  日期:2020/4/22

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

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农转城人口下同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问题根据上级扶贫部门关于建立健全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芒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是指以市财政投入为引导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为基础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设立的专项用于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

    第三条  2020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从每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作为补充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法人机关干部和其他公民捐资

    第四条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严格程序逐级审核底线保障精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救助金在市扶贫办专用账户中设立子账户实行专账核算由市扶贫办负责资金的吸收管理审批和发放

 

第二章  救助范围

 

    第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纳入救助

    全市有致贫风险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农业户籍人口因学或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状况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风险的

    全市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学或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状况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返贫风险的

    其他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特殊情况符合救助金救助范围经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有必要救助的其他农村户籍人口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救助对象

    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等其他安全住房的

    购买价格30000元及以上的享受型车辆及大中型机动车的

    有大额存款50000元以上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属于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综合分析家庭只是遇到暂时困难自身能够克服的

 

第三章  救助要求和救助标准

 

    第八条  因重大疾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的救助要求和标准对已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患重大疾病且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等政策措施的扶持后家庭仍无力负担可能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具体救助标准个人自付费用在3000300010000元的救助50%;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010000—20000元的救助60%;个人自付费用在200002000030000元的救助70%;个人自付费用在3000030000以上的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后确定救助比例每户农户每年享受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救助不得超过2每年累计享受救助金额不得超过30000

    第九条  因重大自然灾害导致住房不安全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的救助要求和标准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唯一安全住房损毁倒塌无法居住的农户通过享受危房改造恢复重建民政救助房屋保险等相关政策扶持后仍无力承担住房修缮和建设费用的具体救助标准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5000500010000元的救助60%;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100001000020000元的救助70%;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超过2000020000以上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后确定救助比例新建住房面积按照现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下限标准执行每户农户享受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救助不超过1

    第十条  因学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的救助要求和标准对有职业高中中专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需学费在享受各级各部门资助帮扶等政策措施的扶持后家庭仍无力负担可能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具体救助标准个人承担费用在3000300010000元的救助50%;个人承担费用在1000010000以上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后确定救助比例每户农户每年享受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救助不超过1

    第十一条  因重大事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的救助要求和标准因其他重大事故如交通事故人身意外等),造成人身伤害虽经司法程序赔偿以及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过大家庭无力承担可能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参照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和程序给予救助

    第十二条  因其他原因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按照有关程序救助

    第十三条  防致贫返贫救助金每户每年享受救助金额不得超过30000

 

第四章  救助程序

 

    第十四条  农户村组申请农户自愿向户籍所在村委会申请或委托村民小组帮助申请

    第十五条  村委会排查评定各村委会对申请农户开展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各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由乡镇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员两委干部和村监委主任参加的会议逐户分析评定出拟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报乡镇党委政府预定

    第十六条  乡镇复查预定各乡镇组建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复查工作组对各村委会排查评定上报的农户100%开展入户复查入户复查结束后各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复查工作组成员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初步确定拟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七条  数据核查比对初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的拟救助对象名单分别反馈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财政民政人社卫健医保教体金融机构等职能部门对拟救助对象家庭机动车住房重大经营实体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就医就学医保报销救助家庭存款等生产经营政策享受家庭负担情况的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核查比对结果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比对情况提出初定名单

    第十八条  救助资金测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市级相关部门数据核查比对后的拟救助对象人员名单及核查情况交由市级相关部门精准测算救助金因病需要救助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测算因灾需要解决住房安全的救助金额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测算因学需要救助学费的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测算因其他原因有致贫返贫风险需要救助的费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交由相关部门测算

    第十九条  市级审查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测算的救助金额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研究审定救助对象名单及救助金额反馈至市扶贫办

第二十条  审定发放市扶贫办根据领导小组推荐的拟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网上公示7日后发放救助资金因病因重大事故因学和其他有致贫返贫风险需要救助的救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直接兑付到户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唯一安全住房损毁倒塌需要救助的农户救助资金根据农户房屋修缮建设情况由乡镇提出兑付意见后由市扶贫办兑付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两委干部直系亲属列为救助对象的各乡镇纪委需出具审查意见

    第二十二条  救助对象原则上每个季度申报一次各乡镇第一次识别上报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救助对象测算时间从2019101日起算各乡镇要及时识别拟救助对象按程序报领导小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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