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扶贫办关于办理2018年人大建议和
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办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办共收到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5件,实际办理任务8件,属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件,协办1件。我办于2018年7月15日前已办理完毕。其中,属A件答复的有1件,属B件答复的有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保障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开展办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办理要求和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
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成效。
(二)加强沟通,提升办理实效
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承办股室责任人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
二是加强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对主办件我办积极与代表沟通,还主动与其它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努力争取达到代表的满意;对协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另一方面,抓好内部沟通。对涉及两个以上股室办理的建议和提案,承办人要积极主动联系,与相关股室沟通,将意见综合整理后及时办复。
(三)程序规范,答复力求满意
我办严格按照市政府办芒政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办理,从建议(提案)的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规范的办理程序,力求办理过程规范有序。对能解决或采纳的,及时给予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上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力求赢得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办今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是A类解决采纳的有1件,B类逐步解决2件。由于我办当前已不再实施项目,B类的我办只能向市直相关部门建议或推荐办理,力争逐年解决。
虽然我办在办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生态田园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12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